2006年發布的《上市公司証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五項規定,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証券的必要條件之一是: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二十。
2008年10月,在証監會《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幹規定的決定》中該條件進一步變更為: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
上述政策出台的一個重要出發點便是希望矯正那些賺取大量收益卻吝于分紅的鐵公雞們,對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漠視。但這只是分紅現象的一個極端,在另一個極端,一方面上市公司甚至無法創造出足夠的現金以滿足營運的需求,另一方面又同時支付現金紅利。
如振華港機(600320),2008年支付現金紅利5.5億元,而經營活動和投資活動的累計現金缺口近100億元,公司當年新增付息債務140億元。此類紅利的實質在某種程度上已經偏離了利潤分配的原始含義,因為進入股東口袋的只不過是企業剛剛從銀行口袋里拿來的。當前絕大多數房地產類企業的分紅均屬于這一類型。
借錢分紅現象遠不止這些運營本身就出現現金缺口的公司,凡是一方面分配現金,另一方面又擴大債務規模的公司都具有這類特點,唯一的區別僅在于運營本身是在吃掉還是在累積現金。
據ValueTool公司績效數據庫,在A股1573家非金融類上市公司中,2008年共有443家公司在當年支付現金紅利的同時擴大了債務融資的規模,其中現金紅利完全小于債務淨增加的公司為381家,連續3年具有上述特征的公司有153家,其中三年現金分紅總量占三年淨債務增加規模20%以上的公司23家。
一手借錢,一手分紅,這頗有點打腫臉充胖子的嫌疑,但事情並沒有如此簡單。上述現象的本質是公司各類融資決策的關系問題。借錢分紅在一些情況下的確具有合理性。
例如,由于總體來講債權的資本成本要小于股權,同時利息還可以抵減所得稅,因此選擇合理的資本結構是企業融資決策的重要內容。當公司希望增加債權比例的時候,通過分紅手段相應地減少股權投資十分正常。而由于公司一般每年都會將一部分留存用于再投資,因此對于很多企業來說,即便是保持現有的資本結構也會出現上述借錢分紅的現象。
所以,或許只有像貴州茅台(600519)這樣每年創造大量現金而極少負債的公司,分紅可以被單純的理解為向股東分配已賺取的收益,而對于大多數公司來說,由于涉及到對未來再投資資金來源的選擇,分紅實際上更應該被作為融資問題來思考和分析。在A股中很少有公司具有明確和系統的融資策略,分紅決策的制訂往往非常隨意,有的或許僅僅是為了迎合証監會的前述規定,有的則是出于大股東的現金需求等等。
正是因為如此,在估值中對DDM(紅利貼現模型)的運用就需要非常謹慎了,因為你所看到的分紅很可能並不代表企業的贏利能力,甚至是收益分配,它僅僅是企業融資策略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以融資策略來判斷企業的真實價值顯然陷入了舍本逐末的誤區。
航天電機(600151)是一家連續7年分紅比例都在50%以上的公司,除2005年分紅比例達到145%以外,從2004年到2008年分紅比例都穩定在60%-70%之間,但如此穩定和高比例分紅的背後是杠桿結構的不斷提升,公司的債務權益比例從2002年的5.1%直線上升至2008年的59.1%。
近三年,航天電機的現金分紅消耗掉了42%的債務淨增加規模。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企業的債務規模無法持續穩定增加時,現金紅利也就很可能會隨之部分枯竭。拋開公司融資策略的合理性不談,以此紅利水平為基礎的價值判斷很可能會出現較大偏差。